8月30日至9月1日,由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主办,我校承办的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培训班在厦门校区举行。
培训班旨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,理解和把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理论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,做好新形势下福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,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。
本期培训采取课堂教学、座谈研讨、现场教学等方式,邀请专家学者讲授《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理论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解读》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》《民族团结进步推荐评审平台操作与使用》等课程,并组织学员赴思明区嘉莲街道长青社区,学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,开展创建经验交流,助力新时代福建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。
9月1日,培训班举行结业仪式。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一级巡视员宋哩在讲话中表示,福建民族工作系统始终围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、以实现“共同家园、共同富裕、共同进步”为目标、以闽台民族融合发展为特色,助力中华民族团结进步重要窗口建设。她希望各位学员从更高的政治站位、更宽的历史视野、更深的使命情怀,深刻认识“窗口”在凝聚海内外中华儿女、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的特殊重大意义,深刻认识“窗口”的核心内涵是走前头、做示范;要用好各类创建抓手,贯彻落实好国家支持、省负总责、市县落实、分级联创、分类推进的工作方针,不断提高“窗口”创建成效。
省民宗厅民族社会事业处处长陈锦云、华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人出席结业仪式。